州人民政府打假办办事程序
一、办理部门
阿坝州人民政府打假办
二、工作职责
1、制定全州打假工作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;
2、联络、协调和监督州打假行政执法部门的打假工作;
3、组织、协调州打假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打假联合行动;
4、督促办理全州打假大案要案和抗拒执法案件以及庇护制假售假案件;
5、负责监督、检查各县人民政府落实《打假工作责任制》;
6、接待与处理举报投诉制假售假案件;
7、负责州打假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;
8、负责向省有关部门和州政府汇报全州打假工作。
三、受理依据
《四川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》
四、办理程序
1、受理来人、来电、来函对生产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举报投诉;
2、填写州打假办受理举报投诉书和呈批表;
3、向有关打假行政执法部门发出州打假办举报投诉案件或转办书;
4、督办制假售假案件;
5、审查案件办理结果。
五、受理时间
星期一至星期五(节假日除外)
夏季:8:30—12:00 15:00—18:00
冬季:9:00—12:00 14:30—17:30
12315—24小时受理
六、办理地点、邮编、电话
地点:阿坝州人民政府打假办
(阿坝州马尔康县马尔康镇南木达街7号)
电话:0837-2826483 12365